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昌市教育局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教科体局、开发区(新区)教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现将《南昌市教育局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南昌市中小学学校心理危机管理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根据以上两个方案结合本县区开发区或学校实际制定出对应的两个实施方案,于6月30日前将学校工作方案发送至南昌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邮箱:ncwcxlfd@163.com。各县区教科体局、开发区教体办需先将辖区内学校方案收齐统一发送;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直接发送。联系人:魏洪,联系电话:86612885。
附件1.南昌市教育局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附件2.南昌市中小学校心理危机管理工作方案(试行)